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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日报:河长上岗 治水提速
发布时间: 2017-07-20 浏览次数:2026


7月13日,记者从省河长制办公室了解到,今年陕西河长制工作抓早动快。截至6月底,10个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全部出台工作方案,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河长基本到位。

今年2月,省级河长率先到岗履职。省委书记娄勤俭、省长胡和平任总河长,省委副书记毛万春、副省长冯新柱任副总河长。8位省领导分别担任渭河、汉江、丹江、泾河、黄河、北洛河、延河、昆明池及渭河西安段的省级河长。

就像米袋子省长负责制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一样,“河长制”可以说是“水盆子”首长负责制。党政同责,首长负责。既动快又抓实。娄勤俭“上任”后,不断履行总河长、渭河省级河长职责。321日调研沣河,516日调研渭河西安、渭南段,523日召开渭河河长会议,安排部署河长工作。娄勤俭还提出,以河长制推动渭河生态治理取得新进展。  

省级河长到岗后,目前市、县、乡三级河长相继到位。除西安、延安两市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外,其余8市1区总河长均由市委书记(党工委书记)和市长(管委会主任)担任,实行双总河长。此外,全省已设立市级河长117名,县级河长1097名,乡(镇、街办)级河长2989名。

河流水环境好坏,表象在水里,根源在岸上。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,治水要实行“多部门联动”,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不行。

“纵向上,省主要领导、各市委书记市长、各县委书记县长、各镇党委书记镇长,各级‘河长’形成治水‘首长责任链’;横向上,发展改革、公安、教育、科技、财政、国土、交通运输、环保、住建、水利、农业、林业、旅游等部门各有分工、各负使命。”省河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
6月20日至28日由省河长办12个成员单位牵头,分成12个组对全省10个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。其中,国土资源厅、林业厅、农业厅、交通厅、住建厅等部门主要领导带队,奔赴各市(区)采取查勘河湖库渠管理与保护现场、群众调查问卷、座谈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。

人常说:“水无常形。”说的是水流动不停,无法按行政区划切割。“河长制”另一个特征就是上下游、左右岸“共治”。

“共治”中表现突出的有:西安市各区县以治污水为突破口,上下游共查处封堵非法排污口210处,清运河道垃圾144万立方米,拆除违建239处,查处涉河违法案件10起,河道脏乱差现象得到初步遏制;安康市汉滨区多部门联合取缔月河非法砂场17处、汉江非法吸金船25条和非法吸砂船18条。汉阴县查处漩涡镇朝阳村一起违法盗采砂石行为。旬阳县对城区段3个社区300余亩河道开展集中整治,查处涉水违法案件32起,刑事拘留3人、治安拘留3人、行政罚款13人,关停非法采砂的黑砂场5个,有效遏制了河道非法采砂等违规违法现象。(来源:陕西省水利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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